低保户被盗信息报个税,险被停保!为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25日,广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召开2018年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情况通报暨整改处理大会,召集60多户企业宣讲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并开展集中自查,要求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改正问题。这是近五年来市地税局开展的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个人所得税虚假申报专项整治行动。个人信息被用于虚假申报可能会导致多缴个税,为此广州地税提醒广大市民,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广东地税微信公众号“微办税”等渠道查询自己的个税申报情况,一旦发现被盗用信息马上举报。
▌今年一季度已受理检举案件160多宗
“个税虚假申报已严重影响低收入人群的生计,有些企业甚至连未成年人和退休老人的信息都拿来虚报,有低保户因为企业虚假申报未能按时领取低保金,直接导致检举人无法办理公租房、廉租房的申请,无法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保部门要求退回已领取的失业救济金。”
案例一
市地税稽查人员向记者介绍,今年初曾接到一宗投诉,是一位50多岁的低保户刘女士(化名),她丈夫生病、小孩残疾,一家三口就靠低保金生活,但最近一次领取低保金时,却被告知因为其有个税申报、在别处有所得,低保资格被取消,这可是“要了她的命”。于是她到地税局投诉,“说着说着就哭晕过去了。我帮她取手机时打开她的包,发现整个包除了一卷纸巾外,就只有一台旧式手机,其他什么都没有,真的很惨。这些盗用信息的企业太可恶。”稽查人员说道。所幸的是,经过税务部门的调查,发现其是因为被盗用个人信息虚假申报个税,后来刘女士恢复了低保资格。盗用信息的企业也得到了应有的处罚。
案例二
还有一对租住公租房的父子,父亲已经60多岁,儿子才十来岁,两人也都被盗用信息申报个税,父子差点因此失去公租房的资格,无法继续入住公租房……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据市地税局打击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副组长、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冯海昆介绍,2017年广州地税共处理个人所得税被虚假申报案件425件,比2016年大幅增长1.74倍。2018年一季度,已受理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检举案件160余宗。
据悉,在这160多宗投诉中,有约4成是来自低保户等低收入群体的投诉,还有的来自在年所得12万以上个税自行申报期间、发现自己信息被盗取的纳税人。
▌虚假申报企业将被严惩
稽查人员介绍,一直以来,广州地税不遗余力地打击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行为,但仍然存在个别企业利用个人信息虚假申报个人所得税,以达到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该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必须出重拳、亮利剑,毫不手软地实施打击。“这次我们组织60多户涉嫌企业开展自查并对部分企业集中进行立案重点检查,就是要警醒涉嫌违法企业,以期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稽查人员说道。
据悉,企业盗用自然人身份信息虚假申报个税将受到严惩。其中,虚假申报但未导致税款少缴的,依照征管法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最高罚款五万元。
而虚假申报并导致税款少缴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国、地税部门将就企业虚假申报情况及时交换信息和数据,共同对纳税人虚假申报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营造良好纳税环境。被认定为偷税并达到一定标准的,税务机关将联合多部门对其采取惩戒措施。如限制企业融资,限制企业法人及相关责任人担任公司高管,限制企业招投标,限制进出口业务,严格控票,从严办理出口退税,缩短纳税评估周期户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户次等。
对于盗用信息进行虚假申报的企业,一经查处,按情节轻重给予纳税信用评价扣分,其中如果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的公告》(2015年第40号)第三章第二十条情形之一的,直接评价为d级。
▌个人信息被用于虚假申报可能会导致多缴税
个人身份信息被盗取进行个税虚假申报,对个人的影响很大。税务人员介绍,对个人的危害主要有两种,一是可能导致自然人增加申报或缴税义务。可能会导致自然人符合“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情形,负有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合并计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带来未履行申报义务的法律责任。或者可能导致该自然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应纳税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以上,由此导致该自然人将被认定为有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年所得12万元纳税申报的义务,并被要求承担未履行申报义务的法律后果。
另一种是因存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部分享有政策性补贴、政府性津贴的人群相应的资格有可能被取消。
—广州地税提醒—
广大市民可经常留意自己的个税申报情况,现在查询很方便。市民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微办税”、办税服务厅自助终端查询自己的个税申报情况。如发现被虚假申报的,可第一时间通过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的税费违法行为检举栏目或通过信件、到访、传真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进行检举,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链接—
如何查询自己的个人所得税?
(1)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微办税-个人办税-个税查询。
(2)微信-‘我’-钱包-城市服务-政务综合(税务)-广东个人所得税查询”。
(3)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查询。
如何检举?
检举可以采取“网站”“信件”“到访”以及“传真”等方式进行。
(1)网站检举可通过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gz.gdltax.gov)首页-公众参与-税费违法行为检举栏目补充上传检举材料。
(2)信件检举需将相关资料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46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邮编“510620”。
(3)到访检举的可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现场检举。
检举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可以证明被虚假申报的相关证据资料。具体情况可拨打12366—2咨询。
(4)传真检举可将相关资料传真至020-85589071。
文: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何颖思 通讯员 穗地税宣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董业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