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力安测控科技有限公司
2、验收备案
用电监控系统现场端由验收废气排放企业自行组织,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各镇(区、街道)环保机构收集汇总辖区内各企业验收材料,向如东生态环境局提交备案,验收备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平台功能
现场端与后端监管平台实现数据正常传输后,系统应实现以下功能: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24小时实时监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工况报警;污染源与污染治理设施工况比对分析与报警;企业用电总负荷24小时实时监测;企业停产、限产执行情况分析;企业对异常情况的申报。
现场端监控系统
由工况用电参数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和现场应用软件三个子系统组成。
工况用电参数监测子系统
根据工艺设计,对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排污单位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的电气参数(电流、电压、功率、功率因数、电量、电能质量等)进行的监测、采集、处理、传输的子系统。
力安科技工况用电监测系统实现了企业工况用电监控软件平台通过实时监测及分析,通过电量监测新型手段,对生产设备、治污设备用电量进行采集,实时监控设备的运行状况,通过深入分析设备运转与排污设备的关联关系,找出企业偷生产、治污设备运转异常,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并同时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督导以及错峰生产时段进行实时有效的监管,政府可以通过新鲜的一手数据,有效提高环保部门的管理效率;在这里,企业产生的相关数据可准确掌握,避免因超标排放或不合格排放所面临的环保部门天价罚单;在这里,公众通过企业工况用电监控软件平台,可以帮助环保部门更加有效地管理违规排污企业,保持环境良好。
二、系统概述
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根据企业的生产和治理工艺,分别对产污设施和治污设施安装采集设备,利用传感技术实时收集设备工况数据,再将数据用无线方式传输到后台监测系统平台,实现对企业总用电量、生产设施用电量、环保治理设施用电量的24小时不间断全过程远程监测,这样一来便可以根据三个用电量相互间的比对,精准掌握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企业主、设备运维人员、环保局执法人员都可以实时了解每个车间用电量的在线监测情况,从而实现对产污、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控。
环保电监管
三、系统原理
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分为前端数据采集、无线数据传输、后端监控及分析系统三部分组成。
1.前端数据采集:部署在各地前端电量、电流、电压等需要采集的信息。
2.无线数据传输:数据从前端采集设备传输到dtu,dtu再通过无线数据传输通信使用4g/3g信号将数据传输到指定中心端。
3.多数据中心监测:dtu支持多数据中心同时传输,方便后台工作人员实时监控以及多数据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的数据实时更新与同步。
系统拓扑图
力安科技大气污染工况用电监控系统(用电监控系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计量认证要求,根据工艺设计,对影响污染物排放的排污单位生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以下简称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电气参数(如:电流、电压、功率、功率因数、电量等)进行监测;结合排污单位生产工艺和末端监测数据,全面监控排污单位的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运行、
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污染排放情况,判定排污单位停限产状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以及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的合理性、真实性和可接受性。
1、安装联网
用电监控系统现场端属于污染防治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的责任主体是废气排放企业,各镇(区、街道)环保机构组织辖区内废气排放企业按要求安装。
用电监控系统现场端勘查选点的基本原则是以企业《排污许可证》、环评资料或应急减排措施清单为依据,涉气生产线、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及其对应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的核心用电设备,应安装用电监测设备。同一车间内,有多个废气产污点,应分别选点安装;收集、治理涉及多及工艺的,应分别安装,严禁漏装。
用电监管系统现场端安装必须符合《江苏省工业污染源(废气)工况用电监测技术指南(试行)》(附件2)要求,数据必须直接上传省、市用电监管平台服务器,不得通过中间载体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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