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基本情况:
一、补贴对象
在广州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为招用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2)以申请时实际招用人数核发补贴,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初创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
二、补贴标准
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这个就是补贴的申请条件及标准,至于如何申请及需要哪些资料,欢迎大家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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