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市开办网店做电子商务从事网络商品经营,个人名义开设的网店,只要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审批项目,就暂不强制要求办照。广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就网店是否要办照问题明确表示,将鼓励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健康发展。
据介绍,为了支持网络经营者做大做强,广州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广东省工商局的有关规定,日前推出三项新举措推动电子商务网络经营发展。
不强制要求自然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自然人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开办网店,只要其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暂不强制要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是对于开设的是企业店铺的,则需要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后方可开设。
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其网上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相符的,无需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但网上经营项目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只从事网上经营活动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名称可以使用“电子商务”字样,经营范围可申请使用“网上(利用互联网)经营(销售)××”或“网上(利用互联网)提供××服务”等用语,登记机关加注“(不含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字样。
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进入互联网经营,竟争越来越大,个人c店在服务能力以及商品质量控制方面的措施远落后于一些企业店,很多消费者都愿选择企业店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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