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再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资企业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投资者股权的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要注意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是可以进行再投资的,接下来找法网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要注意什么的内容。
一、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要注意什么?
1.被投资的公司应为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虽然法律规定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多种情况,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独资企业法》规定的个人独资企业、《民法通则》规定的联营企业等都不适应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在一般情况下,只有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才能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行为对应。特别的情况是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伞型公司)以及外商投资企业与其它外商共同投资设立新的公司,适用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因此,新设立的公司的登记依据、登记程序、登记要求及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均应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在此应明确:外商与外商投资企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2.被投资的公司要符合国有关产业政策。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作为股东所设立的新公司,如果属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不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如果属于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要经过有关审批部门批准。因为外商投资企业一方面作为中国企业法人,具有投资权利,同时其企业控制权利可能属于某外国公司并享受中国相应的优惠政策。所以对其投资方向依然要进行适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