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各项申请条件提取指南】
步骤阅读
方法/步骤
共1图 1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4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5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6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7 (七)离休、退休的。
8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 (九)出境定居的。
10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