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每年登记的失业人员约25、26万人,每年失业人员再就业约20万人,每年新增失业人员约5、6万人。目前广州市共有约150万失业人员档案存放在相关机构,其中荔湾、海珠等老城区数量相对多,新城区数量相对少。”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张宝颖表示,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出台管理办法规范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单位也不允许把档案直接给失业人员,应在与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30日内将其人事档案转移至失业登记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广州入户
《办法》规定,广州市户籍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可委托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保管其人事档案。失业人员具体指,广州市户籍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的人员。已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档案的失业人员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或到其他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用人单位就业的,其人事档案可继续委托户口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
张宝颖同时表示,失业人员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档案保管手续十分简单, “《办法》出台后,这项工作就已经启动了,现在广州户籍失业人员就可以前去其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人事档案保管。”
档案影响工龄认定和退休待遇核发
失业人员为什么要托管档案?有什么好处?
按照人社部的规定,个人严禁携带、保管档案,人事档案不能私自拆封,必须保证个人信息的完整和真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保管服务,可确保人事档案保管的真实和安全;档案记录了个人不同时期工作时长和间断,是核定工龄和退休待遇核发的重要依据,退休时要对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失业人员档案必须及时移交至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