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简仁山
近期,广州市税务部门、公安部门联手成功破获广州某虚开黄金发票团伙,捣毁犯罪窝点2处,查证该团伙在黄金购销过程中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约1800份,案值近19亿元。7名涉案人员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分别判处3年到1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位于广州市珠江新城cbd高档写字楼的广州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和某贸易有限公司,从表面上看,都是颇具实力的大型金融投资公司,从事黄金等贵金属买卖和票据贴现等金融业务。然而,税务部门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在这两家企业背后,是一个涉嫌利用黄金交易套取进项发票,为其它不法企业提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
为摸清该团伙架构及作案手法,税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组成税警专案组,采取内、外部双向切入的方法,挖掘已案发上下游涉案企业的发票流向、资金回流等情况,逐步锁定涉案企业在虚开链条中的角色定位。
经多次奔赴外地调查取证,专案组掌握了虚开发票团伙利用黄金交易,实施票货分离大肆虚开发票的作案手法和人员分工的情况,并对两家目标企业内部关键人员采取侦控措施。经过大量前期工作,虚开黄金发票团伙犯案脉络逐渐清晰。
初步掌握虚开发票团伙犯罪情况后,税警联合组成11个行动小组开展突击行动,迅速控制了犯罪团伙主谋杨某,并对涉案企业经营场所和杨某的住所等两处虚开窝点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财务账册、合同、公章等物资工具以及大量的电子文档数据,现场控制16名犯罪嫌疑人。
随后,税、警密切协作,一方面集中力量对现场调取的资料开展详细检查,另一方面传唤讯问涉案人员,查询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流水,并到深圳、安徽等地调查经营业务详细情况,完善证据链条。
经查证,涉案的两家虚开企业采取票货分离的方式,共向140多家涉嫌专门从事虚开发票的外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约1800份,涉及价税合计约19亿元,该案的成功破获,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整顿了区域税收经济秩序,进一步优化了区域营商环境。
■专家点评
“黄金票案”一般发端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购进黄金,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在对外销售黄金后,利用很多实际购买黄金者不需要发票抵扣的“空子”,向其他没有真实交易的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一定的“开票费”。这类案件由于最初与黄金交易有关,故被称为“黄金票案”。
“黄金票案”是前些年多发的一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通常案值大、牵涉面广、危害严重。在这些案件中,不法分子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殊不知违法犯罪总会暴露踪迹:
一是出现货物品名不一致的漏洞。由于不法分子最初取得的发票货物品名为黄金,但其对外开具发票受票企业的经营业务与黄金无关,因而“黄金票案”中不法分子需要改变发票上的货物品名。过去,由于金税系统不能自动识别汉字,造成一些品名不一致现象未被及时发现。但是现在金税系统这一缺陷已被修补,对企业进项发票与销项发票货物品名不一致的情况,系统可自动识别并报警功能,使违法犯罪行为暴露无遗。
二是一般存在资金回流现象。不法分子为了掩盖违法犯罪,往往会伪造受票人实际支付款项的现金流。由于这些由受票方转给开票方的资金需要还回去,因而产生了资金回流。短期内大量的不合理资金流通,也是“黄金票案”不法分子无法抹去的违法犯罪痕迹。
三是没有货物实际流通凭证。由于没有真实的交易,不法分子无法取得正常的货物运输、装卸、存储等凭证资料,无法提供交待货物来源或去向真实情况的相应资料,往往只能编造虚假的入货单、出货单等自制凭证,但没有与之相应的原始凭证,导致露出马脚。
总而言之,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对于“黄金票案”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税务机关总能通过蛛丝马迹顺藤摸瓜,使犯罪分子无所遁形。
何小王,长沙税务干部学院教授,律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改革与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长期从事税收执法教学和研究,发表《偷逃税的鉴别》等数部专著和数十篇论文。
■点评专家
撰文:肖文舸 蒋琳珊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