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企入库企业是指在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管 理过程中,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或模式创新取得核心 竞争力,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具有较高成长性或发展潜力巨大 的广东省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广东省高企入库培育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的主营业务或产品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或者企业已通过综合创新形成自己的创新模式,取得核心竞争力。
(二)在广东省内设立、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 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高新技术企业。
(三)拥有以企业核心技术申请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通 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拥有的知识产权数量达到下列 其中 1 项要求:
1.发明专利授权或植物新品种权 1 件或以上;
2.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1件或以上;
3.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要求为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软件 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总数 1 件或以上。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5%以上。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 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全部研究 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
照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企业经营情况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40%以上;
2.企业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在 40%以上。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 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