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
2018年为了进一步加大我市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力度,现就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标准问题明确如下:
补贴标准
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高达3万元。
比如a公司成立于2015年,招用用工人数11人,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11人创业补贴,前三人2000元/人,2000*3=6000元,第四人开始3000/人,3000*8=24000元,11创业补贴金额人共计30000元。
注意:社会保险具有其强制性的特点,为员工购买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福利
现在人民政府有福利,广州市成立1-4年企业,名下有社保,就可以申请就业补贴,既可以避免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风险,又可以申请补贴。
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