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出资能力;
(2)不做p2p,小额贷等协会禁止的行业,无协会重大违纪违法等行为;
(3)征信良好。
2、拟任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或风控负责人等高管要求:
(1)蕞近5年没有因重大刑事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2)具有5年以上基金、证券、银行等金融相关领域的工作经历及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管理经历;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3、注册资本要求:
(1)蕞低200万,注册资本建议不低于1000万元,协会备案前实缴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如注册资本200万,需全部实缴到位。
4、注册地址要求:
(1)面积30平米左右,由我司提供基金小镇地址,可配合开户,协会备案挂牌拍照等(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定期检查,如果不合格会列入异常)。
5、名称和经营范围参考:
名称参考:
1.海南XXX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海南XXX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参考:
(1)私募基金管理服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方可从事上述经营活动)
(2)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业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上述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