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境外投资者到广东省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准予办理1辆入出内地商务车辆牌;
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2辆;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者,准予办理第3辆。
已申请经其他口岸入出内地港澳商务车辆的境外投资者,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
投资者包括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逗留時間 :
港珠澳中港牌在內地一个季度必須回香港一次。
逾期返港将有处罚,请大家注意自己车辆返港日期,不要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