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三六零分类信息网!老站,搜索引擎当天收录,欢迎发信息
免费发信息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 广州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发布

广州市荔湾区共有物分割纠纷律师

2020/9/2 14:08:00发布173次查看
  • 业务分类:诉讼业务

广州市荔湾区共有物分割纠纷律师陈律师金牌团‌‌队,136咨3222询9800,专注物权纠纷23年,丰富的行业经验,我们值得信赖。我们的执业理念:用最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最满意的法律服务。只要您有法律上的需要,我们团队必定竭尽所能,为您排忧解难。广州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地铁5、6号线区庄站b2及1号线东山口c出口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二、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四、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五、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六、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七、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八、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九、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设立在广州市的繁荣中心,毗邻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广州市著名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同时与各级政府、司法单位有着良好的交流和工作关系。在办理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方面,我所更是在业界享誉盛名。本所拥有强大的资深律师团队,汇集了来自全国知名学府的法律人才,实战经验丰富,拥有不少业内津津乐道的成功案例。团队领头律师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3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陈健斌)
张朝贤
13632229800
广州分类信息网,免费分类信息发布

VIP推荐

免费发布信息,免费发布B2B信息网站平台 - 三六零分类信息网 沪ICP备09012988号-2
企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