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 5月2日消息,广日股份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广日电梯、参股公司日立电梯组成联合体,与广州地铁集团及监造商签订了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七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一号线、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十四号线二期其余八条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根据联合体协商确定,七号线二期、十号线、十一号线、十四号线二期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由日立电梯实施执行,四条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1,356,511,201.41元;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由广日电梯实施执行,四条线路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总金额为991,996,287.89元。
据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合同标的广州轨道交通三号线东延段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东延段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二号线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自动扶梯和电梯采购(包安装)项目。合同金额为三号线东延段:中标价59,795,760.12元人民币,其中供货及伴随服务费:54,166,065.00元人民币;资金成本:5,629,695.12元人民币。五号线东延段:中标价66,795,775.31元人民币,其中供货及伴随服务费:60,492,874.00元人民币;资金成本:6,302,901.31元人民币。十二号线:中标价393,000,107.96元人民币,其中供货及伴随服务费:355,768,362.00元人民币;资金成本:37,231,745.96元人民币。十三号线二期:中标价472,404,644.50元人民币,其中供货及伴随服务费:427,756,971.00元人民币;资金成本:44,647,673.50元人民币。
广日股份表示,本合同标的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公司在人力、技术、产能等方面均能满足合同需求,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本次签署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2020年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广日电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日立电梯为公司参股公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享有投资收益。本次签署的合同未来依项目进度计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三号线东延段、五号线东延段、十二号线、十三号线二期合同金额,预计2020年度确认营业收入约3,400万元,具体确认金额最终以合同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暂时无法确定。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资料显示,广日股份业务范围包括设计、生产、安装、维修及保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和智能机械式停车设备、月台屏蔽门设备,设计和生产电梯电气零部件及相关电气产品、电梯导轨以及相关零配件,并提供包括运输服务、配送服务、仓储服务、包装服务、流通加工等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技术及能力,可提供一站式的设计、生产、安装、维修、保养和物流服务,以及电阻焊机、自动弧焊专机、机器人系统、激光焊接系统以及自动化生产线集成等。
来源链接:.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gssh0600894&announcementid=1207648246&announcementtime=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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